来源:鞍山日报

6日,鞍山市邮政管理局对各个邮政企业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对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寄递方式做了严格、细致的规定。

文件要求,邮政企业将与高校完善交接手续,严格寄递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使用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递,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不得采用平信方式寄递。

邮政企业要严格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投递签收流程,原则上坚持“本人当面签收”,不得投递至智能快件箱(信包箱)、代投自提点、物业或收发室等,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

收件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签收的,可与邮政企业约定其他交接时间,也可由收件人授权委托第三方代收。第三方代收时,邮政企业除要求代收人出示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外,还须要求代收人提供其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信息记录。

严禁邮政企业在录取通知书邮件内夹寄、夹带与新生报到无关的商业广告等宣传材料,严禁夹寄其他不符合寄递要求的物品,严禁向新生收取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用。

教育行政部门将把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纳入本地招生录取督查范围,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加大对高校、邮政企业寄递录取通知书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和新生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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