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鞍山日报

7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全市已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9189.65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资金11099.65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7690万元,城区对口帮扶资金400万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力支持。

年初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为全市“一号工程”来抓,聚焦年度任务目标,千方百计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入实施挂牌督战,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实行市、县、乡、村分级挂图作战,对贫困人口的帮扶措施、项目进度、脱贫进度进行“月调度”,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上半年,我市未脱贫的1754人已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年人均纯收入未达5000元的7979人有7552人实现增收,年底可如期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据悉,早在2016年,我市就在省内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五年来,市本级累计投入扶贫专项资金3.2亿元,八个城区(市)、开发区对口帮扶台安、岫岩两县,累计投入资金3140万元,加上省以上扶贫专项资金3.5亿元,五年来全市累计投入扶贫专项资金总额7亿多元。

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关键性保障作用,加快项目落地,提高脱贫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积极会同扶贫业务主管部门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加大对贫困村、贫困县的投入,加快实施各类扶贫项目,积极探索资金使用长效机制,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为强化资金监管,我市全面推行脱贫发展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日常管理实行动态监控,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同时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既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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