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带土移植”科技人才辽宁行活动举行
今天,鞍山小梅为大家分享来自沈阳日报的《“带土移植”科技人才辽宁行活动举行》,愿各位喜欢。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岳雨)9月21日,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沈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带土移植”科技人才辽宁行活动在东北科技大市场举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外籍专家、省内企业代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了活动。
开幕式上,省委组织部介绍了辽宁省“兴辽英才”政策,沈阳市推介了科技创新和人才政策,省科技厅向东北大学等5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沈阳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等3家国际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授牌。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青岛理工大学“软硬复合煤层瓦斯突出防治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等8个项目签约。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支持创新人才引育方面,沈阳已经形成了以“带土移植”团队引进为重点,涵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人才等各类人才引育的政策体系。
沈阳支持“带土移植”项目、技术、团队一体化引进,对引进的与企业合作开展攻关的创新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助、500万元团队奖励;对引进的在沈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的人才团队,给予启动阶段最高1000万元、发展阶段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目前,沈阳已经引进了69个“带土移植”团队。另外,沈阳已培育了689个青年科技人才(团队),赋予了220家单位人才自主认定权。
沈阳大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原始创新策源能力。每年投入2500万元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吸引全国优质资源与沈阳市高校院所联合开展科研活动。对获批建设的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计划的项目给予配套支持。对辽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创新平台,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对新批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另外,着力于科技创新成果本地转化、产业化,沈阳大力支持中试平台建设,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奖励,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沈转化的成果,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最高50万元的补贴。深化“三权”改革,充分赋予高校院所成果管理自主权,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把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给成果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