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疫情升级」
来源:搜狐
近日,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联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直属国企和工商贸电商行业领域应对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按照《通知》要求,杨凌示范区采取动态调整、一视同仁、合理关切的基本原则,重点对就职于示范区直属国企,工商贸和电商行业企业,目前身处境外,近期拟返回杨凌示范区的人员;就职于在境外承揽工程的企业,目前身处境外,近期拟返回杨凌示范区的人员;从事国际劳务合作,在境外务工,近期拟返回杨凌示范区的人员;与示范区直属国企、工商贸和电商行业领域企业有商业往来,近期拟入境杨凌示范区或自境外返回杨凌示范区的人员;示范区工商贸和电商行业领域企业派驻境外,近期拟返回杨凌示范区的人员按照相关防控规定,实施分级分类隔离管控。
《通知》明确了分类管控措施,对新冠肺炎确诊者、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和密切接触者,以及一般接触者、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人员和14天内无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确保示范区疫情防控大局稳定。
同时,积极发动各企业、示范区医院以及公安、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切实加强隔离期健康管理,全力做好病例医疗救治,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对拟入境或返回杨凌示范区人员信息隐瞒不报导致输入性病例发生或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来源:杨凌发布
(MX)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