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掌上春城讯11月8日上午,昆明综合保税区经开片区首票通过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方式申报的货物顺利通关。据悉,此次9810业务试单由区内企业昆明勒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用“通关一体化”模式申报,出口地为南非开普敦海外仓,货物为37件包装袋,货值165938.71元人民币(约25900美元),该批货物将搭乘缅甸航空8M771到达缅甸仰光,通过转机预计于11月20日后到达开普敦海外仓。

据介绍,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6月22日发布《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号),决定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9810”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是指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区商务金融服务局积极抢抓试点机遇,于7月27日联合平台运营公司配合昆明邮局海关,组织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开展9710、9810业务专题研究会。”该局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区商务金融服务局多次召集外贸企业开展业务推进会,向企业进行政策宣讲,指导企业做好资质备案、手续变更、订单上传等相关工作。

最终,在昆明邮局海关、商务金融服务局及平台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已于7月31日完成了首票9710出口业务试单,截至目前,经开片区跨境电商9710业务已完成51票业务试单,货值 1427.50万元人民币。

“今日9810出口业务的成功试单,标志着经开片区跨境电商4种业务监管模式,即9610、1210、9710、9810均可开展。意味着区内跨境电商企业除开展原有的零售包裹寄递出口外,还可以进一步拓展批量出口业务,既降低物流成本和人工费用,又能便利申报手续、提升通关时效,助力企业提高外贸竞争力。”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此外,通过此次业务试单,让外贸企业进一步熟悉9810出口模式的申报流程,同时也理清了9810出口流程,为后期其他企业做9810出口业务积累了经验。根据企业对9810业务操作不熟练、出口货物到达海外仓后的稳定分拨配送等问题,区商务金融服务局将加强对企业在关务层面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并以跨境电商9810业务成功试单为契机,全程跟进解决企业开展9710、9810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助力企业快速,推动园区跨境电商对外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发挥经开片区沿边开放平台的优势作用。

掌上春城记者:许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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