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江门海关获悉,江门海关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加强配合,积极推动江门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和跨境电商业务发展。据海关统计,2021年上半年,江门市进出口总值为809.8亿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27.3%,比2019年同期增长15.5%,进出口值创历史同期新高,增速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其中跨境电商新业态对江门市进出口增速的正向拉动作用显著。

7月26日,江门市揽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向高沙海关申报出口电压表、美甲灯等货物一批,货值约61万元,成为江门市首票以跨境电商B2B的出口货物。江门市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正式启动,跨境电商领域优进优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跨境电商是江门市外贸多元化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江门海关全力支持包括跨境电商B2B出口在内的新业态发展,推出了一系列通关便利化措施,为稳外贸注入了新动能。”江门海关口岸监管处任炎平副处长表示。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海关总署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等文件,对江门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和跨境电商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机会。

江门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周捷副处长介绍,在该模式下,电商企业可根据市场预测和消费者需求,集中采购大批量货物并储存在江门大广海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随后根据消费者订单,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方式出中心配送到消费者手中。对企业来说,集中采购能够大幅降低商品的采购成本和物流成本;对消费者来说,在电商平台下单之后,货物直接从保税物流中心发出,缩短了国际运输时间,而且商品质量安全有保障。

今年7月起,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复制推广至全国海关。江门市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完成交易后,可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企业可享受优先查验、灵活申报等诸多海关便利化政策。同时在发生退货的时候,企业可以灵活申请全部或部分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退货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降低了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为企业转型升级带来了新机遇。

为加快推进江门市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江门海关密切关注政策动态,主动走访关区跨境电商优质企业,了解企业诉求,并通过“1对1”进行政策辅导,解读海关推出的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退货监管等政策,助力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帮助企业拓展“买全球、卖全球”的空间和渠道。

下一步,江门海关将继续加强海关政策宣讲和解读,全力支持江门市培育跨境电商业务经营主体,以线上平台建设为载体,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等六大体系,助力完善多部门信息互通、企业操作快捷简便、日常运行管理规范有序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帮助更多的传统企业转型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促进地方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文生 通讯员:谭博文、关文华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文生 通讯员:谭博文、关文华‘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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