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7月1日起开启自愿缴存业务
来源:大漳州
今年7月1日起,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开启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也就是说,漳州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导报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的。
哪些人可以参与?年满18周岁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之前,已在漳州市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专户开户满24个月,并自开户后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凡是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即可参与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具备承办条件的受托银行业务部门提交开户缴存申请。灵活就业人员自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当月起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25日之后开户的为次月起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缴存比例为10%,缴存基数按漳州市现行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核定,并由公积金中心每年根据该最低缴费基数的最新标准进行统一调整,于每年7月起执行新的缴存基数。
导报记者 赖雅红 编辑 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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