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鄂州市公积金」
来源:鄂州政府网
近日,市公积金中心与多家合作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换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顺位抵押业务合作协议(现房)》,现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可直接转换公积金贷款,转贷最高申请额不超过商贷本金余额。
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基本流程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商贷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中心与贷款申请人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贷款申请人授权在贷款发放时将贷款资金划入商贷还款专户;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顺位抵押完成后,公积金中心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商贷还款专户,银行从该专户中扣划资金清偿借款人的商业贷款;商贷清偿后(公贷与商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职工自行筹集资金清偿),注销商业住房贷款抵押登记,消除第一顺位的抵押。
据统计,开通商贷直转公贷业务以来,截至6月16日,已办理20笔,贷款资金近300万元。经测算,同样是4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期限20年,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住房贷款利息相差近15万元;贷款期限30年时,利息相差近25万元。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蔡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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