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 自由职业者缴存多少才能公贷50万元以上「自由职业者是个体户吗」
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也能公积金贷款了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让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看到了希望。
近日,我市就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使用相关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有消息称,最快在今年11月底,我市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会开始试运行。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公积金缴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包括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
② 男性年满16周岁且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③自愿缴存者每次缴存额不得低于湖北省最新规定的武汉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6%。
*目前湖北省最新规定的2016年武汉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是1550元(包含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 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计算所得,个人缴存的最低额度为248元/ 月,一年缴存的最低总额为2976元。
公贷额度同样有了新变化
除了备受关注的缴存金额,更有不少网友在后台留言,希望能详尽的分析下个人缴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贷款额度根据个人收入水平、社保缴费情况、所购住房房价等因素进行核定。
其中,
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公积金的余额积数×0.0125,
并不得大于公积金余额的5倍,
也不得超过武汉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余额积数到底是什么?如何界定?
为了搞清楚余额积数,我致电武汉公积金服务热线027-12329,得到的官方回复是:目前暂未接到个人可以缴存公积金的通知,如需了解,请关注官网的最新动态。
好吧,既然还在征集意见,我只好开始大胆推断,下述文字,仅供各位参考,若与后续政策有出入,也请高抬贵手,多多见谅。
“度娘”告诉我,“积数就是在整个存款期内,每天存款额的累加”。
看来,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使用的具体办法,实则是一本数学账本!
怎么算
下面,我举几个例子来详细说明这个积数来龙去脉:
为了方便计算,每月天数我统一按照30天计算。
1
假设我每个月只缴纳最低缴存额度,即每月交248元,持续交一年,那么,我的积数是多少?贷款额度又是多少呢?
比方说,个人从今年10月份(10月1日)开始缴交公积金,月缴交额是248元(每月的1日交入), 一直交到2017年的9月1日,到2017年9月30日结算公积金该年度的积数时:248*30*(1 2 3… … 12)=580320
结论:
那么,缴存一年之后,积数为580320元,贷款额度=580320×0.0125=7254元,同时按照意见稿的要求,没有超过公积金余额的5倍(248*12月*5倍=14880元)。
2
假设我每个月还是只缴纳最低缴存额度,即每月交248元,我想贷款50万,得交多长时间呢?
根据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公积金的余额积数×0.0125,
若要公积金贷款50万,所需要的余额积数为50万÷0.0125=40000000,
结论:
如果一直按照最低标准248元/月来缴存,需要缴存104个月≈8年,此时公积金余额为25792元;
但是,因为贷款金额不得大于公积金余额的5倍,所以即使缴存8年,实际也只能贷款128960元;
正解如下:
要满足不超过余额5倍的条件,贷款50万,公积金余额至少10万,那么,最低标准248元/月缴存,若要贷款50万,实际需要缴存404月≈33年。
我的天呀,公贷50万买房,真可以等到猴年马月。
当然,有意愿买房的人,是不会以最低标准来缴存的。
现在我们懂了积数,知道贷款金额不得大于余额的5倍,那么正题来了:
如果我们要公积金贷款50万,什么方式最划算?
征求意见稿中显示,缴存金额方面,由个人自行确定,不设置缴存封顶上限。
据公积金中心知情人士介绍,具体到个人,武汉公积金政策规定,月缴存基数在月平均工资3倍内的,免征个税。
根据武汉市统计局数据,2015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77元,即个人免征个税上限的月缴存基数为16431元。
虽然缴存比例上不封顶,但是若想在免征个税上限获得贷款50万的资格,需要满足公积金余额至少10万元,同时公积金余额积数40000000。
目前,征求意见稿中只对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的缴存额设置了最低比例16%,最高比例没有明确标准。
根据测算得知,以免征税的上限为月缴存基数,按照24%的比例额度缴存最划算。即每月缴存16431×24%=3943.44元,需要缴存26个月。此时,公积金余额与余额积数都刚刚达到要求。
另外,征求意见稿对缴存方式及贷款等方面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缴存方式方面,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缴存,也可趸缴(即一次性按一定时间集中缴存)。
申请贷款方面,自愿缴存者缴存公积金满1年后,购买首套基本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