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合理「大学生能交住房公积金吗」
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等5省会城市针对大学生出台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在国内尚属首次,也引起了业内业外甚至是“吃瓜群众”的热烈讨论。
长期以来,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受益对象是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在职职工,把大学生等没有固定单位的人群排除之外。因此,这项政策有利于促进大学生群体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因为只要缴费者在这5个城市上学或流动,既方便缴纳住房公积金,也方便使用公积金,就能调动他们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有助于解决个人住房等问题。同时,扩大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和受益群体反映出社会对更多群体日趋公平,也有利于做大公积金“蛋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件好事。
但笔者认为,这里有些弊端不得不加以考虑。
首先,大学生缴纳公积金的初衷,是解决年轻人买不起房的难题。但年轻人买不起房最大的原因是没有公积金吗?并非如此。对于绝大多数年轻人来说,买不起房的主要原因是付不起首付,而非月供压力大。但根据现行制度,公积金使用范围很窄,对于买不起房(付不起首付)的人来说没有实际意义。那么在首付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之前,先去解决月供(公积金贷款的优点就是利率低)的问题,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
其次,就如很多人所担忧的那样,大学生缴纳公积金没有单位分担、全部都要自己承担,大学生大多没有经济来源,还要依靠家里养活,让大学生缴存公积金实际上就是从家长那里预约,也就是啃父母的老本。缴得少,实际作用不大;缴得多,父母的经济压力会比较大,有些家境贫困的家庭就难以承担。
所以归根结底,好的出发点要真正实现好的效果,除了好的动机外,及时配套合理科学的保障制度尤其重要。可以说,地方公积金使用范围越大,缴费者实际受益越大,参加公积金越积极,否则达不到目的。而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覆盖面过窄、管理体制分散、管理成本过高以及公积金“沉睡”等问题,亟需进行制度和体制改革。从这个角度而言,仅部分地方探索大学生等人群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远远不够的,急迫需要顶层设计和深化改革,才能赢得更多人信任。
林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