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热问⑪ 购买二手房后提取湖南省直公积金 这个时间你要知道
红网时刻新闻7月18日讯(记者 康希)6月,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18239通,处理热点问题464笔,其中热点问题涉及二手房购房提取、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等。
问:办理二手房购房提取业务,是购房后马上可以提取还是需要间隔一段时间才能办理?
答:《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4号)第十条,购买二手房自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省内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的自产权过户登记满12个月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提取时产权未注销)。
问:在省直中心开具过异地贷款的冻结三表,但后续并未申请异地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解冻?
答:账户解冻提供以下资料: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配偶账户同时被冻结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夫妻关系证明);
●退回本人(配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原件,贷款地管理中心须在空白处签署“未受理”意见并加盖业务公章;
●如未申请异地贷款的,除退回《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原件外,还需退回基本信息表及缴存流水。
问: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自主办理方式),商贷已结清并已撤销抵押,现不想办理商转公业务,具体退件流程及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哪些?
答:借款人需要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签时拿走的合同材料(如果已领取抵押合同,还需带抵押申请表),至友谊路智慧信贷大厅办理。
问:在长沙市区购房申请了商业银行贷款,准备申请办理还商贷提取,需要哪些资料?如果商贷银行不支持配偶代办打印还贷流水,此情况该如何办理还商贷提取?
答: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所需资料:
●提取人身份证;
●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署《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贷款合同(组合贷款的需提供对应的银行贷款合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最近6个月以上的还款明细(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提取时限内如有提前部分还贷的,需提供提前还贷日至本次提取日的还款明细)。
●提前结清贷款的,另需提供贷款结清证明。
●二手房贷款首次提取的,另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
●职工及配偶在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购买自住住房首次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当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职工及配偶在外省工作地、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首次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另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职工工作地在外省的,提供职工单位加盖行政公章或人事印章的外省工作证明;职工配偶工作地在外省的,提供职工配偶在外省的纳税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或缴交住房公积金证明;职工及配偶户籍地在外省的,提供职工或配偶的外省户口簿。
●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应由本人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另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和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公证书。
此业务,如无法提供还贷流水,借款人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办理还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