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自己申请办理啦嘛「个人公积金提取」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及部分业务网上办结的公告》。自2020年1月10日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原需填写的16类提取事项申请表全部取消;购买北京市内的房子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或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都可以自己办理,而且可以网上办理!以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更加方便快捷啦~有哪些纸质申请表取消了?哪些公积金提取业务可以网上办结?公积金提取业务网上办理怎样操作?……这些问题都将为您解答,快一起来看看吧~
取消16类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自2020年1月10日起,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18个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原需填写的16类提取事项申请表格全部取消,具体如下:
购买北京市住房可个人申请提取公积金
除了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仍需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外,其余公积金提取事项申请人或者单位经办人都可办理。
也就是说只要您购买北京市内的房子,无论是全款、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可以自己直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而且可以网上办理。
注:由于房屋权属信息尚未实现全国互联互通,上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购房的两个事项继续维持经办人制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首先履行提取材料的初步审核职责,后由单位经办人前往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新增11个可网上办理的公积金事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新增的11个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并办结的服务事项,具体如下。(其中就包含了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哦~)
网上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以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您只需要以下五步即可网上办结购房提取公积金:
第一步 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未注册的用户可在登录页面办理注册开通)。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gjj.beijing.gov.cn
提示: 个人注册仅支持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操作步骤:点击登录页面的【注册开通】,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校验个人信息,阅读并勾选确认《综合服务渠道个人用户注册协议》,填写联名卡验证信息,设置交易密码和登录密码,完成注册。
第二步 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您要申请的事项,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录入信息。
第三步 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 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在页面“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申请进度】展示该事项审核状态,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第五步 查看进度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为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具体办理事宜以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发布为准。
来源:首都之窗
(转自:首都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