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公积金合理吗?

1999年国务院发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为什么还有好多公司只缴五险却可以不缴公积金?

虽然条例上有罚则,但是很长时间内却没有执行机构,准确的说可能应该是执行机构不明确。所以,很长时间内公积金虽然是强制缴纳的,但却投诉无门——劳动监察不管,劳动仲裁不受理。详细可参见如下链接: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与监督体制改革的思考_yyxy10000_新浪博客

即使是上海这样法制相对健全的城市,在公积金行政执法方面也要到2012年公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后才略有改观

个人觉得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人都误以为公积金不是强制的而是公司给予福利再加上身上的责任感,比如我去投诉了公司会不会想办法炒掉我,而影响自己的家庭

公司按最低标准缴纳公积金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因此,若用人单位不如实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热线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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