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有哪些?可以组合贷了吗?石家庄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有哪些条件和流程?庄里哪些在售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蓝荷都做了精心整理,大家速来收藏 转发吧!

调研了下目前石家庄的市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在售盘支持公积金贷款了,虽然现在房价偏高,可以贷的钱有限,但对于想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首先看下近期在销售的部分可以公积金贷款的楼盘,时间有限,只是调研了部分楼盘,目前整理的不全,大家有知道的欢迎留言讨论哦,后面还有附上公积金网站上公布的152个楼盘,包括一些郊县的,不过蓝荷整理的有些楼盘公积金网站上面还没有更新,大家可以结合起来一起看哈。

石家庄部分可公积金贷款在售楼盘

另外,查看石家庄公积金网站留言时,发现有人已经在办理组合贷咯,虽然不是很明白具体的过程,但希望早日能有更多的人办理成功组合贷!(PS:虽然二手房之前是就有支持的的政策,不过由于流程繁琐,审批太慢,而且之前房价变化太快,所以好多卖房的房主获中介都不愿意这样走)

接下来和蓝荷一起来了解一下石家庄的公积金的方方面面

一、公积金提取(仅仅提取,不涉及贷款)

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 自己购买自住住房的或未婚子女购买首套自住房的;

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购房贷款的;

4、租房(含本市公共保障房)用于自住;

5、支付物业费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7、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自然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退休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1、出境定居的;

1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3、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4、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5、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指南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 (职工单身的需提供单身声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以下具体情况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

(一)购房提取

1、购买本市行政辖区内自住住房的。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2、购买本市行政辖区以外,且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配偶公积金缴存地自住住房的。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购房的,同时提供户口本;在配偶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同时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个人公积金缴存证明。

3、购买90平米(含)以下首套住房提取。2014年10月8日以后,职工以自有资金全款购买90平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多次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套数证明;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发票)原件。

4、子女购房提取。2015年4月17日以后,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在本市或子女工作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其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子女单身声明、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子女住房套数证明;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5、购买本村改造房、村民住宅楼的,提供户口本或原宅基地证、拆迁安置(购房)合同、缴款收据及规划许可证或有关政府批文。

6、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补缴差价款收据。

8、购买单位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的,建房单位到公积金中心备案、职工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所建造、翻建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预(决)算报告;所建造、翻建的住房座落在农村的,乡(镇)政府、办事处以上批准建房证明、宅基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工程预(决)算报告。

2、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乡(镇)政府以上修房证明、宅基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

(三)偿还购房贷款

1、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视情况分别提交以下资料,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在省直、铁路分中心或在商业银行贷款的,提供职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2、再次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供职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还款证明。

(四)租房提取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的,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配偶身份证件、夫妻关系证明(单身职工无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

2、职工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提供《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的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职工单身的提供单身声明)。

提取额度:本人和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为9600元;职工租住公共保障房的,按实际缴纳租金提取。(备注:实际每3个月以上可支取一次,只要一年内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9600元)

(五) 支付物业费

自2015年起,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即可。

提取额度: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

(六) 低保特困

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救助证。

提取额度:每季度可提取一次,取整到百元。

(七) 大病提取

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保报销证明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及其他重大疾病。

(八) 突发事件提取

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自然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相关部门对突发事故鉴定证明、费用支出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九)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者退休审批表。

(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卡;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调解书。

(十一)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十三)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入伍、入学通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十四)被判处刑罚的提供司法部门判决裁定书或刑满释放证明;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五)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封存半年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直接携带资料去各营业网点办理,提取支付物业费可直接在网上办理,而离职提取则需要提交单位人事办理。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最新通知,员工可以通过公积金开通网厅个人提取业务办理,秒批到帐,并且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办理物业费支付,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离、退休等提取。提取物业费不影响购房、还贷等方式提取公积金。此政策自2015年实施,每人每年可提取1000元,从未按此项办理过支取员工,可支取2015年至2018年4年费用,共计4000元。以往办理过员工,扣除已支取金额。

办理地址及电话

桥西管理部 电话:85296231,地址:新石北路360—1号市公积金中心2楼;

新华管理部 电话:85296760,地址:和平西路58号1楼;

桥东管理部 电话:86137010,地址:槐安东路7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

长安管理部 电话:86675006,地址:西大街52号农行广安支行2楼;

裕华管理部 电话:89901002,地址:槐安东路与雅清街交叉口西南角工行胜利支行1楼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各辖区管理部的办公时间根据所在银行或政务大厅的对外办公时间而定,每天下午4:30结账停办业务。

二、新增冲抵还贷业务

职工办理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申请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即冲抵还款业务。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不少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期还款额的6倍,作为固定留存额,其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冲抵还贷业务办理期间,不在办理偿还该笔贷款的提取业务。

三、公积金的查询方式

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及公积贷款情况:

(1)拨打公积金中心客服电话12329查询;

(2)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www.sjzgjj.cn 查询;

(3)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管理部自助查询机查询;

(4)下载手机APP“公积金12329”查询;

(5)关注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查询。

四、个人账户转移(异地转移)

缴存职工在转入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可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五、公积金贷款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及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已签订合法购房合同,且按规定比例首付房款。

4、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5、借款人及其配偶无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所买楼盘的开发商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额度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额度,结合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贷能力及是否有其他担保或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还贷能力: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金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60%。

(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其他贷款及担保情况的,贷款额度为按还贷能力计算出的贷款额度减去所担保、所贷款余额。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1-5年期(含)年利率:2.75%,6-30年期年利率:3.25% 。

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1-5年期年利率3.025%,6-30年期年利率3.575%)

公积金贷款期限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剩余工龄;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申请人向市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资料;

2、贷款审批。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查申请人资格及有关资料,确定贷款额度、期限;

3、签订合同。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分别与借款人、保证人签订《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合同》、《保证合 同》,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4、发放贷款。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售房人账户,同时为贷款人办理还款储蓄卡。

公积金贷款流程示意图

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核对原件):

1、贷款申请审批表2 份;

2、房产查询证明 家庭成员各1 份;

3、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夫妻双方各1 份;

4、工资收入证明 夫妻双方各2份,最近半年工资流水各1 份;

5、身份证复印件 主申请人2 份,配偶2份;

6、户口本复印件 夫妻双方各2份;

7、结婚证复印件2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2份;

8、贷款受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1 份;

9、异地缴存职工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1 份。

购买商品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首付款证明 ( 发票或收据 ) 复印件2份。

购买二手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房主身份证、贷款受理银行的银行卡及《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各2份。

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应注意的事项

(一)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的,借款人可在正常工作日(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借款人所购住房在石家庄市区的,到市中心二楼个贷中心(新石北路360-1号)申请;借款人所购住房在县(市)区的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申请。

(二)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前还款业务,还款账户内必须预先足额存入所申请的还款金额,确保资金实时扣款。

(三)提前部分还款金额应大于1万元。

(四)2018年1月8日之前发生的贷款业务,可正常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五)2018年1月8日之后新增的贷款业务,在完成一次正常按月批扣贷款本息之后,可正常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六)借款人还款账户发生变更后,申请立即办理提前还款业务的,由借款人自行去各受托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签约手续,方可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七)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或提前全部结清未到期贷款。

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 按实际借款期限和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和还款期限。若存在逾期贷款本息,则应优先予以归还;

如提前全部结清未到期贷款, 应在归还当月应付本息额的同时结清全部剩余本金。若存在逾期贷款本息,则应优先予以归还。

六、公积金网站上公示的152个可公积金贷款楼盘

七、热点问题答疑

1、Q:现在公积金只能贷款六十万,但是石家庄房价这么高,只贷款六十万怎么可能付得起首付,是否可以公积金和商贷混合贷款,请相关部门给予明确答复!

A:您好!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职工贷款需求的,职工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职工购买市区二手自住住房的,可向我中心及商业银行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业务的,需开发商的支持与配合,并与我中心及商业银行同时签定组合贷款协议,具体贷款申请办理请与开发商联系咨询。

2、Q:你好,请问下:户口在石家庄,在北京工作,公积金在北京缴纳,能否在石家庄市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谢谢!!!

A: 您好!在我市以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市内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及高新区住房的,我中心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Q:如何查询自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情况?

A:您可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渠道查询个人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① “12329”热线语音自助查询;

② 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查询;

③ “手机公积金”APP查询;

④ 微信公众号查询;

⑤ 微信城市服务查询;

⑥ 支付宝城市服务查询;

⑦ 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自助终端机查询。

4、Q:购买本市行政区以外住房的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A:缴存职工在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配偶只在异地工作但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则不可以申请提取。

5、Q:2017年1月购买首套房,当月办理了商业贷款,并开始还贷,计划在房本下来时商贷转公积金贷,请问现在的政策商贷可以转公积金贷吗?如果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在审批公积金贷款额度时需要参考当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吗?我现在在还贷期,如果把公积金的钱取出来会影响公积金贷款时的审批额度吗?本人公积金缴纳情况:不间断缴费满10年,单位加自己月缴存额共1000元以上,单身,无其他贷款,能审批下来60万公积金贷吗?

A:您好!1、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应符合几个前提条件,一是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二是用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三是在银行签订合同办理商业贷款的时间在2017年5月4日之前。2、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是结合个人缴存基数,所购房屋价格,家庭住房套数,贷款年限及是否有其他担保或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 3、如您办理过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业务,不会影响您的贷款额度。4、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额度,结合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贷能力及是否有其他担保或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您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我中心业务大厅信贷窗口试算您的贷款额度,或参考我中心网站贷款额度指南

6、Q:商贷买的房子能不能转成组合贷款

A:您好!目前我中心无法办理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业务。

石家庄特价房综合整理自: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网站、石家庄本地宝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