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人注意啦!

7月1日起

你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有变化!

6月28日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2022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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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2317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市辖区1900元,九县1700元。

二、执行时间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缴存基数调整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6月28日

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依据是什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

二、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上限为22317元(参照标准:2021年临沂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下限为:临沂市三区1900元,九县1700元(参照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1〕169号))。

三、什么时间进行调整?

各缴存单位应在汇缴完2022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核定本单位7月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前,进行缴存基数调整。即汇缴2022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开始按照调整后缴存基数计算月缴存额。

四、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大于上限或低于下限如何确定缴存基数?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缴存基数上限的,以上限额22317元作为缴存基数;低于所在区(县)缴存基数下限的,以区(县)下限额作为缴存基数;其他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五、本次基数调整汇缴年度所属期间是什么?

本次基数调整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调整本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时,单位应将调整情况及时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琅琊新闻网微信综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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