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来源:第一财经
优质实体企业债券融资获进一步支持。
5月27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下称《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
上交所表示,该所自2018年推出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融资审核制度以来,已助力一大批优质央企、地方国企和优质民营实体企业充分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便利,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此次制定《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是上交所进一步适应市场形势、服务市场需求,更好支持优质企业进行债券融资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对知名成熟发行人认定和优化审核措施2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完善知名成熟发行人认定标准,简化部分认定指标,拓宽优质企业范围,对于在重点支持行业领域内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给予专门支持。
二是提升对知名成熟发行人项目审核的支持力度,除保留现有的公募快速审核、私募直接备案发行、多品种债券合并申报编制发行文件等便利措施外,进一步简化文件签章、财务报告披露等方面要求,便利优质发行人开展债券融资。
三是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发行人资质变化情况动态匹配审核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发掘自身优势,用好用足制度支持。
“公司债券审核实行注册制以来,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扎实做好市场服务,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多措并举支持知名成熟企业更好利用债券市场便利融资。”上交所表示,下一步,该所将继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为优质企业实现低成本、便利、高效的债券融资创造更有利的环境,吸引各行业领先企业携手促进上交所债券市场提质、扩面,以高质量发展理念共同推进债券市场建设,助力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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