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申购公告「债券能随时赎回吗」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公告
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49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财通纯债
公告依据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现《财通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6年2月16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2月1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年2月1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年2月1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年2月16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基金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
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公告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及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
币(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
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单笔认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100 万≤M<200 万 0.50%
2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1000 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
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需一
并全部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
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5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
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1 年 0.1%
N≥1 年 0
(注:其中1年为365日)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由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A份额(下称” 纯债A”)和财通纯债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B份额(下称” 纯债B”)转换而来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限按
照纯债A和纯债B的认购或申购确认日开始计算。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
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
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
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 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
额净值
各基金申购、赎回费率请参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参照本公司优惠活动公告。
3、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1,000份,持有期限小
于1年,现欲转换为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假设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T日的基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