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发行可转债价格「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证券代码:601231 公告编号:2021-012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本次共发行345,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4,500,000张(3,450,000手),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除外资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外,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日),除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外,其他公司原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1年3月4日(T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64231”,配售简称为“环旭配债”。
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仍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处进行。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209,609,072股,其中发行人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1,332,177股股份不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即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2,198,276,895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0.001569手/股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3,450,000手。
(二)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环旭电子股份数,按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每股0.001569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手数,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除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外,公司其他原A股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64231”,配售简称为“环旭配债”。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3月4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三)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环旭发债”,申购代码为“783231”。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整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四)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45,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345,000万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03,5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3月4日(T日)。
(六)本次发行的环旭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环旭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七)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2021年3月2日(T-2日)刊登的《发行公告》。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发行对象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2、优先配售数量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环旭电子股份数,按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每股0.001569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手数,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3、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T-1日):2021年3月3日。
(2)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日):2021年3月4日,除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外,公司其他原A股股东(含限售股股东)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进行;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于9:30~13:00在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处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3日,T-1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按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每股0.001569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手数,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2)提交认购文件:拟参与网下认购的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应按本公告的要求,于2021年3月4日(T日)9:00-13:00登录海通证券发行电子平台(网址:https://dzfx.htsec.com),添加股东账户信息后点击“导出网下优先认购表”导出《网下优先认购表》excel电子版,签字盖章后将《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版和其他认购资料一并提交。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登陆系统。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电话021-23219622、021-23219496、021-23219524、021-23219904。
全套认购文件包括:
① 《网下优先认购表》excel电子版(添加股东账户信息后自动进入发行电子平台,无需进行额外的上传提交操作)
② 签字、盖章完毕的《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版
③ 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股东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⑤ 《网下优先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
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件一旦提交至海通证券发行电子平台,即被视为向海通证券发出的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全套认购文件有且只有一次提交机会。为保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的权益,请务必严格按照公告要求上传并提交相关的资料,避免影响参与此次配售。
请务必保证《网下优先认购表》Excel电子版与签字盖章扫描版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海通证券有权以Excel电子版文件信息为准。
(3)参与优先认购的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必须在2021年3月4日(T日)17:00前全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或摘要栏注明“原股东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环旭转债优配”字样。如原股东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为:A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或摘要栏注明:A123456789环旭转债优配。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等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海通证券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原股东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21年3月4日(T日)17:00前汇至上述指定账户。原股东认购数量大于认购上限的部分为无效认购,海通证券有权认定其认购数量即为认购上限;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请原股东仔细核对汇款信息并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有剩余,则海通证券将通知银行将余额部分按汇入路径无息退回。
5、除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外,公司其他原A股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除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外,公司其他原A股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64231”,配售简称为“环旭配债”。
(2)认购1手“环旭配债”的认购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
(3)若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认购量获购环旭转债,请原股东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环旭配债”的可配余额。
(4)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②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③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④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6、原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7、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8、验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参与网下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9、律师见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参与网下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环旭转债总额为345,000万元人民币。
3、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申购时间
2021年3月4日(T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5、申购方式
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6、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783231”,申购简称为“环旭发债”。
(2)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整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4)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5)投资者在T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21年3月4日(T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8、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可转债;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在公证部门监督下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手。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9、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3月4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手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3月5日(T 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1年3月5日(T 1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3月5日(T 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2021年3月8日(T 2日)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手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数量,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手。
10、中签投资者缴款
2021年3月8日(T 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11、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上交所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在申购后、配号前对相应申购做无效处理。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10日(T 4日)刊登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12、结算与登记
2021年2月26日(T 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本次网上发行嘉元转债的债权登记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45,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345,000万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03,5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金鹏、刘立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5楼
电话:86-21-58968418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219622、021-23219496、021-23219524、021-23219904
3、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676666
发行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