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大会审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纲要草案提出,完善市场化债券发行机制,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品种,发行长期国债和基础设施长期债券。

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3月5日,我国债券市场存量余额为115.8万亿,涵盖了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公司信用债、同业存单、ABS等多个券种。其中国债余额20万亿,占全部债券比例的18%。

根据偿还期限的不同,债券可分为长期债券、短期债券和中期债券。一般说来,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为短期债券;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上、10年以下(包括10年)的为中期债券。

2019年11月,财政部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标发行200亿元50年期国债,中标利率4.3%。这是我国首次发行50年期超长期国债,此前发行的国债最长期限为30年。

发行50年期超长期限国债一方面是由于市场对于长期限债券存在需求,尤其是保险公司在对金融资产进行配置过程中,需要超长期限债券。此外从财政资金筹集角度考虑,财政部在筹集长期资金方面也有发行超长期限国债的需求。此外,50年期国债发行将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

预算报告披露,“十三五”期间财政部坚持按月均衡发行6个月及所有关键期限国债,新增2年期为关键期限国债,按周发行3个月国债,适当增加发行30年、50年期国债。

Wind数据统计显示,已发行的50年期国债一共93只,存量余额2.8万亿,约占全部国债余额的2.4%。

目前尚不确定基础设施长期债券是否是新品种。当前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债券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

地方专项债于2015年首度发行,当年发行1000亿。2016年、2017年,其发行量分别扩张到4000亿、8000亿,2018年首度超过1万亿,2019年扩张到2.15万亿,2020年达到3.75万亿。专项债的大规模发行、使用对稳投资、稳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 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合理扩大使用范围。

预算报告解释称,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安排3.65万亿元,比上年减少1000亿元,主要是已发行的专项债券规模较大,政策效应在今年仍会持续释放,适当减少新增专项债券规模也有利于防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

预算报告还提出,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适当放宽发行时间限制,合理扩大使用范围,优先支持在建工程,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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