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浦银安盛增长动力混合「浦银安盛增长动力混合基金」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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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由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4年12月16日转型而来。
2、本基金于2017年1月23日增加A类份额,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增加 A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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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2017年1月 23 日增加A类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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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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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于 2017 年1月23日新增A类份额,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A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本基金由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转型而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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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决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建立并健全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基金组合。
在具体执行中,在投资决策流程上,构建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所有投资组合公平的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公募基金及专户业务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上,详细规定了面对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的交易执行的流程和规定,以保证投资执行交易过程的公平性;从事后监控角度上,一方面是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对不同时间窗口(同日,3日,5日和10日)发生的不同组合对同一股票的同向交易及反向交易进行价差分析,并进行统计显著性的检验,以确定交易价差对相关基金的业绩差异的贡献度;同时对旗下投资组合及其各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公司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报告。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债券市场先抑后扬,季度初在一季度超预期信用扩张和经济数据冲击下,收益率曲线整体上移,随后在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二季度基本面经济数据下滑以及银行间市场资金利率显著下行的影响下,收益率曲线震荡下行,曲线整体陡峭化。
在一季度经济数据超预期后,二季度经济并没有维持以往周期中呈现的惯性上升态势,总需求在信用仍处于扩张初期就出现下滑,这与本轮经济周期的政策导向密切相关。4月19日政治局会议重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结构性去杠杆”、“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显示出当前经济政策在稳增长与调结构、控制整体宏观杠杆率的天平上更倾向后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政府加杠杆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空间,体现为当前基础建设投资增速整体维持在历史低位,5月全口径基础建设投资累计同比增长仅2.6%,显著低于09年和15年同比增速。复工推动下的房地产投资增速在5月也出现回落,5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累计同比增长11.2%,较4月回落0.7%,住宅新开工面积累计同比增速环比4月下降2.4%。财政政策侧重减税后对消费有一定支撑,但总体来看,由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疲弱,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同比增长仅8.1%,较2018年全年增速低0.8%。下半年在财政前移、外围市场需求走弱的影响下,预期经济仍将维持疲弱格局,宏观杠杆率在一季度继续走高,政策侧重调结构,也将限制传统逆周期政策空间,基本面利好下半年无风险利率有进一步下行空间。资金面方面,进入6月以来,央行通过OMO、MLF维护市场资金处于合理充裕水平,银行间隔夜质押式回购加权利率低于2%,低于利率走廊下限,预期央行考虑到三季度地方债发行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以及维护中小银行融资渠道通畅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利率,将维持银行间资金利率水平保持合理充裕水平。
报告期内,本基金高配高等级信用债,维持中性的杠杆水平和组合久期,取得了一定的资本利得和稳定的票息收入。未来,本基金将继续秉承稳健专业的投资理念,谨慎操作、严格风控,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A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0%;截至本报告期末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C基金份额净值为1.11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1、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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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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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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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范围。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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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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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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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28-999 或 021-33079999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6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