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机遇和挑战「在广阔的空间和时间里」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乡村交通建设、数字化、网络化、土地政策等问题进行了阐述。这些内容看上去似乎与乡村旅游没有直接联系,但对于乡村旅游项目、乡村民宿的落地与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进一步指出,要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乡村文艺社团、创作团队、文化志愿者、非遗传承人和乡村旅游示范者。”这些政策,无疑对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机遇。
乡村旅游是以旅游度假为宗旨,以村庄野外为空间,以人文无干扰、生态无破坏、以游居和野行为特色的村野旅游形式,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模式,互为契机又相互拉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旅游产业的飞速发展,诸如民俗旅游、“农家乐、特色村寨、观光农园、农业主题乐园、郊野田园度假村、度假区等乡村旅游形式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势态。针对大的片区,从乡村旅游的角度,也形成了一些以旅游产业为导向和重要动力的发展模式,如精品示范、以点带面、一村(区)一品、沟域旅游、沿河沿山滨海旅游发展带等。在此过程中,乡村旅游已经成为输出乡村价值,推进城乡统筹的重要力量。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在补齐基建短板、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大配套政策支持等方面做出了安排。
在补齐乡村旅游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短板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将推进全国乡村旅游道路建设。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支持。加大对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力度。实施“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行动计划,在“十三五”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增补一批旅游基建投资项目。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通过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展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降低融资条件和门槛。
在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配套政策支持方面,还将加大对乡村旅游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乡村旅游企业依法合规发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探索建立乡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乡村旅游贷款支持力度。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依法合规探索开展景区企业经营权和门票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展林业经营主体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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