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沈阳出台公积金家庭互助阶段性提取政策
今天,鞍山小梅为大家分享来自辽沈晚报的《沈阳出台公积金家庭互助阶段性提取政策》,愿各位喜欢。
职工家庭成员购房,无论产权人是否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可就这处房产办理公积金提取。9月29日,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阶段性支持职工家庭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以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缓解疫情形势下职工购买住房的资金压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问:这一政策对提取人和申请条件等,有哪些要求?
答:职工家庭成员购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均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提取项目包括现金购房提取购房全款和贷款购房提取购房首付款。
申请条件包含三个方面:1.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2.购房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3.提取人及配偶没有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申请办理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受理要件包括:1.提取人身份证;2.职工配偶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提取的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3.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4.全款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缴纳契税的《增量房申报表》,全款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5.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提供首付款发票,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沈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或《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6.商业贷款购房的职工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贷款发放凭证;7.申请提取人一类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住房,符合家庭互助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在2023年2月28日前办结提取。家庭互助购房提取须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市)管理部现场办理。购房职工因故退房的,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须在退房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中心返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对退房但未返还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或伪造证件、出具虚假证明、编造申请信息等骗提套取行为,中心将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问:提取额度有多大?
答:1.全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全款金额。
2.使用贷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
3.家庭互助提取优先提取产权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产权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子女、夫妻双方父母账户余额。
问:对于贷款购房的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首付?
答:以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商品房为例,职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按商业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贷款,银行发放商业贷款后,职工即可持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借款合同》和贷款发放凭证等要件,来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市)管理部现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要优先提取产权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产权人和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才能提取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另外,在提取公积金事项上还有几点提示:一是,使用贷款购房的,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一定要等发放购房贷款且已取得贷款发放凭证以后,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时要注意在公积金账户内留存一定的额度,以备按时足额的偿还公积金贷款,以免产生逾期。
三是本次是阶段性购房提取政策,请在本年10月1日至本年年末期间新购房的职工,一定要在2023年2月末前办结提取业务。
问:这一政策对职工有哪些好处呢?
答:这次政策的调整相较于原来的政策主要是有两点突破:一是放开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提取,二是放开了首付款提取政策。这次阶段性放开购房提取政策,对于在本年10月1日至本年年末期间新购房的提取职工来说,可以说是“零门槛”享受家庭互助提取的政策红利。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