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将全面恢复各项诊疗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命令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24日起,全面恢复我市各项诊疗服务,以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为做好我市医疗机构全面开诊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医疗机构平稳、有序运行,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全面落实 “四不放松、六加强”,确保各项诊疗活动全面顺利开展。
即日起,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分析研判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全面推动辖区内的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医疗机构全面复诊。其中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健康体检科、中医针灸科、中医推拿科等专科医院,以及综合医院内的相关专科,将按照有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诊疗活动。各医疗机构将充分发挥预约诊疗服务的作用,引导非急诊患者预约就诊、分时段就诊,避免出现患者聚集现象。
各相关医疗机构开诊后严格执行“四不放松、六加强”管理措施。
“四不放松”:即不放松门急诊预检分诊和医院其他入口管理。继续实施严格的预检分诊制度,对医院所有建筑入口进行管控;不放松发热门诊规范管理。要严格遵循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和要求,做好发热病人的诊疗、隔离等工作;不放松医院感染防控和医务人员防护。继续深入开展院感防控工作,特别是对发热门诊,收治病房,标本转运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管理。备足防护用品,做好医务人员的防护;不放松对住院发热病人及可疑患者的排查。医院要建立住院可疑患者排查制度,指定专人对住院患者定期排查,对可疑患者及时会诊,对疑似患者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六加强”:即加强预约诊疗服务。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预约诊疗,普通门诊、方便门诊要广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三级甲等医院网上投放号源不低于80%;加强医院诊疗管理。推行网上缴费、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措施,实施“一人一诊一室”减少交叉感染,控制探视人员和探视时间;加强对慢病就医患者的管理和服务。满足慢病患者就医需求,特别是肿瘤、血液透析等医疗需求,对糖尿病、高血压可按相关规定增大处方开药剂量;加强对医务人员感控和防护知识培训。各医疗机构要利用院内公示栏、网站、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宣传新冠肺炎感染防控知识;加强网上医疗服务的开展。各医疗机构要积极举办互联网医院,推行互联网诊疗,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诊疗工作,方便患者同时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加强对医疗纠纷的化解力度。提高化解速度,积极引导和配合患者通过人民调解等途径依法解决纠纷,保障医院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