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有网友询问买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符合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青岛公积金,办理方式有两种。

到青岛公积金任意管理处现场办理:

购买再交易住房的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凭证原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注: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外,职工本人应在相关事项予以签字确认:(1)委托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2)委托本人直系亲属办理的,代办人应提供关系凭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购买本市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开通青岛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登记操作提取(注:若房主的配偶办理网上提取,需是在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具体操作流程在青岛公积金官网-便民指引-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操作手册中可查询到。

特别提示:职工办理青岛公积金提取业务需持有青岛公积金联名卡或在青岛公积金备案本人一类借记卡(一类借记卡仅限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