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住房公积金为什么每月缴存金额那么少?

新年开始,是全国各地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相关统计数据陆续向社会公布,这也是住房公积金当年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的时间窗口,因此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要求缴存单位按照本地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标准和工资总额的相关构成规定,对缴存基数进行调整。那么,你该如何申报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缴存有明确要求: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5%-1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5%-1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和计件工资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不得低于本地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统计局官方数据调整并发布。如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凡已完成2018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省(中)直单位,应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7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项目,应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沈阳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以2018年月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作为月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最高暂不得超过18546元。

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通知,其实就是明确了当地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上限和下限缴存基数,如果按18546的最高缴存基数和最高缴存比例12%计算,职工个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上限就不得高于2226元。如果以16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5%的最低缴存比例计算,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低于81元。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缴存由两部分构成,个人缴存和单位匹配,人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匹配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在发生购买、建造、大修自住房等符合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时可以使用。所以如果你在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你每月按最高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你每月缴2226元,所在单位再为你匹配2226元,那么你每月就有4452元的住房公积金;相反如果你按最低81元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每月就只为你匹配81元,你每月个人账户就只有162元的住房公积金了。

一些职工开始疑惑,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其实这个也不难解释,首先住房公积金是按一比一的比例进行匹配的,也就是你交多少,单位为你匹配多少;其次住房公积金对缴存基数有规定,所以为什么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上限要求和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下限要求;再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严格限制,就是你就只能在工资总额的5%至12%之间确定每一个单位的缴存比例,当然也不能同一个单位执行不同的缴存比例。一些职工说那我多缴一些单位就可以多配了,这也不行的每个单位给职工匹配的住房公积金要根据个人所在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给职工匹配住房公积金。

所以,同在一个城市工作为什么有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有4000多,你个人住房公积金还不足200元,就是根据你所在单位的不同情况来决定的,当然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相关规定,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举报,维护好个人的合法权益。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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