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市最高54万元! 贷款额度浮动调节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今后,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计划实施三级预警管理。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或将根据个贷率浮动而发生变化。

根据《办法》,我市将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的业务、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系统分析、预测与评价,根据预先设置的预警值,采取对应的措施对相关环节进行管理。确定警戒标准的主要指标为包括个贷率、资金净流量、收益率和收益承载量等,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分析判断,确定三级预警等级,即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

一级预警指标为:70%≤个贷率<85%,资金净流量均衡。此时我市恢复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地购房申请贷款;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

二级预警指标分为两种:85%≤个贷率<95%,并趋于持续上升,当资金净流量快速减少或为负数时,可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做好“公转商”贴息贷款准备;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0.9。当60%≤个贷率<70%,并趋于持续下降,资金净流量快速放大,可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1。

对于三级预警指标,当个贷率≥95%时,管理部门将启用调剂使用沉淀资金或银行授信贷款;使用超过贷款余额1%的贷款风险准备金;调整收紧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暂停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地购房申请贷款;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住房公积金资产证券化工作;实行贷款轮候制。当个贷率60%时,管理部门将增加中长期存款的比例,加大购买国债、大额存单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保值增值业务;调整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中,“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直接影响着职工买房贷款额度。根据预警模式,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将在0.8至1.2之间浮动。意味着按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限额45万元为基准,未来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或可贷54万元。

个贷率决定了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限额。据悉,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每月初向社会公布个贷率,当个贷率连续两个月达到一定区间时,从第三个月开始向社会公布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预警等级及相应调控措施,由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来源: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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