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事务所待遇「律师费用账务处理」
(建议会计人员用电脑打开本文并查看表格,自行依据表格手动写出分录及金额)
这两天连续更新了有关工资薪金、社保、公积金的核算与会计处理,由于时间有限,账务处理相关内容没写透,同时网友也有反馈。
实务中的处理,远比教科书复杂多了,教科书不可能将实务中碰到的问题面面俱到,毕竟教科书讲的理论是基于假设为前提,比如,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收入,是未扣除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款,但是日常中大家又习惯认为到手的工资薪金,才是真正的收入。所以问题在于核算口径的不一致,导致会计人员转不过弯来。
其实会计要做的无非就是统一核算口径,还原税法核算口径下的工资薪金收入,然后再申报工资薪金收入,就能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款了。
情况一、有些企业会承诺给员工的工资薪资为实际到手的薪资金额,比如下表中,A律师事务所承诺张律师到手的工资为10000元,那么如表格一,还原计算税法核算口径下的张律师工资薪金收入为:10820元、刘律师工资薪金收入为:8740元(注意认真看表格一)
表格一:
(点击看大图)
情况二,律师事务所的提成律师,律师事务所在扣除管理费、卡位租金后的提成工资,要扣除名义上由企业承担社保公积金的部分,即提成律师的工资薪金收入实际比提成工资(注意上下文)低。比如工资表二,还原计算税法核算口径下的李律师工资薪金收入为:14350元、王律师工资薪金收入为:9350元(注意认真看表格二)
表格二:
(点击看大图)
实际上不管实务中这工资或者提成怎么变通,最终我们就是要还原成申报工资薪金收入的金额,就是能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否则会导致少计或者多计工资薪金收入的金额,然后导致少交或多交个人所得税款。
通过表格一、表格二这是两份工资表,练练演示工资相关的会计处理。
表格一的会计处理:
计提工资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工资 1956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9560
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18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
交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700
主营业务成本-社保费 1700
贷:银行存款 2400
交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600
主营业务成本-公积金 600
贷:银行存款 1200
交个人所得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260
贷:银行存款 260
借:应付工资薪酬 260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260
表格二的会计处理:
计提工资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工资 237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3700
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21988.60
贷:银行存款 21988.60
交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700
主营业务成本-社保费 1700
贷:银行存款 2400
交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600
主营业务成本-公积金 600
贷:银行存款 1200
交个人所得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411.4
贷:银行存款 411.4
借:应付工资薪酬 411.4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411.4
阅读本篇文章时,同时关联阅读下面两篇,将会理解得更透彻:
个人部分的社保费用等由企业承担的账务处理
企业部分的社保费用由个人承担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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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_Lin 编辑于2022年4月17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台私信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