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入职员工应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荆州社会正文 来源: 荆州电视台 时间:2017-03-02 17:44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孙煜瑶 范振宇)年后,不少人找到了新工作,那么新单位应该什么时候开始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呢?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归集和政策法规科副科长熊炜介绍,新增开户的职工从他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他所在的单位就应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是他的工资总额乘以单位所在的缴存比例。

而对于已有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职工,新单位应该从他入职发放工资之月起,为他缴存住房公积金。

同时,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时,需要提供职工的工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因故漏缴或者少缴某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未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增职工或者调入职工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批准缓缴或跳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补缴住房公积金的;依法需要补缴的其他情形。

【编后】知道有关公积金的这些事情,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还有关于公积金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8234567或1232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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