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关键词解读我市

住房公积金新政

5月11日,从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系列新政将于本月起陆续开始实施。如何解读今年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笔者走访了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同志。

关键词一

扩“面”

新政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建制范围作了进一步调整,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机制,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定。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进城落户人员、建筑工人、自由职业者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说,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覆盖面,有助于这一群体在城市安居稳业,激发新经济主体的活力。

同时全力推动建缴意愿强烈的企业和一般纳税人企业、拟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缴存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推进“一事联办”企业缴存单位登记及职工开户设立;进一步加强与业务受托银行协作;进一步推进非公企业缴存建制,在强化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协作,推动执法促缴。

关键词二

提“限”

为进一步适应当前形势,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全会审议,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上作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对缴存职工来说,诸多利好持续释放。

一是取消了“武汉城市圈”和江西省九江市内职工异地贷款30万元的额度限制,享受本地职工同等贷款政策。这意味着“圈”内(包括九江市)的非黄冈本地缴存职工,在黄冈市范围内的正常购房限额将视同本地缴存职工,统一提升至首套房50万元、二套房40万元。

二是增加了生育“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积金配套支持政策。明确夫妻双方均已建缴住房公积金并在黄冈市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办理“先取后贷”,其贷款额度在最高限额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

三是增加了高层次人才贷款配套支持政策。持有“楚才卡”A卡、B卡及黄冈市高层次人才、黄冈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等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其贷款最高限额分别提高至150万元、100万元、70万元、60万元(高层次人才配套支持政策与生育“二孩三孩”配套支持政策可叠加使用)。

四是增加购买车库(位)配套支持政策。职工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车库(位)的,其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作为车库(位)的支持资金;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可提额度的基础上增加3万元作为车库(位)的支持资金。

五是结合我市棚改房、拆迁还建房具体情况,将统一按首套房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二套房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确定提取额度。

关键词三

破“局”

在疫情时期和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如何发挥部门职能、实现住房公积金工作“破局”发展,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和挑战。该中心负责人告诉笔者,今年该中心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群众诉求,通过调研分析,提请市管委会全会审议通过了系列创新举措,打破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常规局限性。

一是取消了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为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加惠民利民,结合职工购房贷款实际,在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充足的前提下,可以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二是适当降低购房首付款比例。根据近期各商业银行下调房贷首付比的实际,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新政首次将首套房的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

三是取消了对进城落户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建筑工人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贷款30万元的限额规定,将根据职工的缴存余额、月缴存额、还款能力、征信报告等实际情况核定最高可贷额度。

四是进一步打通“时空”限制。取消了“武汉城市圈”和江西省九江市异地转移接续须缴存满6个月的时限限制,视同本地职工同城转移;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实行全国“一网通办”和贷款实行全国“跨省通办”举措。

五是进一步扩展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可以实行“代际互助”,即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父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增加了“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其精装修价款可纳入房屋总价”的规定。

六是进一步规避资金风险。针对少数不法中介机构和缴存职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侵害缴存职工合法利益,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等问题,增加了“同一套住房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交易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1年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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