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公积金一人签月对冲,另一个可以领吗「公积金月冲和年冲可以同时进行吗」
回复意见:您好!您的诉求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积金贷款还款满6个月后,您(和配偶)可以办理签约系统自动逐月冲还贷业务,或者于贷款还满12个月后办理按年冲本金业务,每位缴存职工只可在逐月冲还贷和按年还本金中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夫妻双方可一人选择一种模式。逐月冲还贷和按年还本金只是支取公积金还贷款的方式,并不是帮借款人还按揭扣款,每个月的按揭扣款是从借款人的银行卡中划转的。
“逐月冲还贷”不是系统直接帮助职工还钱给银行,而是签约次月起每月将公积金划入职工的还款账户,由职工自己还钱给银行。
“按年还本金”是指提取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缴存金额(不超过贷款余额),划入其公积金贷款账户用于提前偿还本金。冲抵后本金减少,还贷速度加快,每个月的按揭还款相应减少,总的利息支出也会减少。
(注:夫妻双方均有缴交公积金的,如果其中任何一方的公积金不足月按揭款的,双方均可签约系统自动逐月冲还贷业务。 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公积金已够每月还公积金贷款,那一方办理逐月冲还贷后,另一方只能办理按年冲抵本业务。按年冲本金可选择签协议委托中心每年代冲,也可以选择不签协议每年自行到柜面办理冲本(或在e龙岩申请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业务),如果签协议三年不能变更。)
1、办理按年冲本金所需条件材料:
(1)签订借款合同后,首次办理需正常还款至少12个月;
(2)此后每次还款需距离上次还款满12个月,还款金额不超过贷款余额。申报材料需提供:主贷人身份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共同借款人为直系亲属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
您可以前往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在e龙岩申请办理按年冲本金业务。网上办理的登陆e龙岩选择“服务”—“网上办事”—“在线办理”—“市本级”—“办事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选择“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该业务是指提取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缴存金额(不超过贷款余额),划入其公积金贷款账户用于提前偿还本金,不需要提供还款卡。冲抵后本金减少,还贷速度加快,每个月的按揭还款相应减少,总的利息支出也会减少。
2、办理逐月冲还贷所需材料:
(1)贷款连续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可以办理;
(2)主借款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共同借款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与主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因逐月冲还贷涉及时间较长,累计提取金额较大,需要告知的内容较多,为确保资金安全,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核实本人身份后当面签约,无法网上办理签约,也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按“就近原则”,在我市辖区内选择任一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办理逐月冲还贷业务。市本级、新罗区服务大厅地址:华莲路138号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3区;漳平县管理部:漳平市桂北路7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7、8号窗口;武平县管理部:武平县教育路68号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2楼B厅;连城县管理部:连城县莲峰镇莲中路南段1—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上杭县管理部:上杭县北环路金丰大厦三楼;永定区管理部:永定区南部工业园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商住楼A区(永定区行政服务中心);长汀县管理部:长汀县汀州镇西外街卧龙商城F幢101号)
办理逐月冲还贷签约时,可先将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本金或按近几个月的月还款额提取公积金(最多不超过最近十二个月的公积金贷款正常月还款本息之和),但签订逐月冲还贷协议后,三年内不得变更冲还贷方式。
逐月冲还贷指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和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符合冲还贷条件的职工向我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系统自签约的次月起,于每月20 日根据申请人上月实际归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自动从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一次余额,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申请人还款银行卡(如果主贷人的公积金余额不足,系统按签约时的冲还贷顺序,从所有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中依次划扣),用于还贷。系统自动划拨还款额到申请人银行卡后,仅供抵扣按揭。职工应在每月还贷日11点前查询还款账户内资金余额,若不足偿还当月还贷本息,应及时补充资金。
逐月冲还贷采用报账制方式划款,先还后取。签约时,申请人可以支取自还款第一期起至签约日期上个月之间的还款本息(最多不超过12个月)。假定您的还款日为每个月10日,待您还了第6期的按揭扣款,如果您于该月10日后前来办理逐月冲还贷业务,(夫妻双方合计)可以支取5期的还款本息到扣按揭款银行卡(因第6期是本月还款,签约后将于下个月20日系统自动划款到期按揭银行卡);如果您于次月前来办理逐月冲还贷业务,(夫妻双方合计)可以支取6期的还款本息到扣按揭款银行卡。如果您是办理冲本金业务则可将帐户余额全部冲抵本金,只要不超过贷款余额即可。
感谢您对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5月9日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2020-05-09 16: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