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hello520”

问:能否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房租?

绍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答:

(答复时间:2015年4月7日)

您好,租房支取,需要您名下无房,所需材料1.相关房管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在市区范围的无房证明(原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卡;(补充:需6张无房证明,上虞、柯桥、袍江、镜湖、越城、高新) 详询12329.

六张无房证明,这是要跑断腿的节奏,都说车辆年审坑爹,好歹一个地方,这年年6张无房证明简直是坑爷爷!

网友“流星雨0480”

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租房的手续竟然要6个地方的无房证明

前不久国家规定无房户可以提取个人公积金用于租房,而且手续简化,不再需要税务部门开具的租房发票,这无疑是个拍手称快的好消息。然而询问了绍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却得知要提取公积金,必须出具绍兴市6个区域的无房证明(越城区、上于区、柯桥区、袍江区、镜湖区、高新区),如不提供6个无房证明,则必须提供所在区域的税务部门开具的租房发票。泥马!不知各位有没有跟我一样被吓倒?同一个绍兴市区却要去打6张证明来证明你是无房户,难道绍兴房管所连绍兴市区的房产信息都不能联网吗?为了打这6个证明,还得到处打听这6个区域的房管处在哪里,找找还不是个容易事!还得工作时间去办这个手续,不请个一天二天的假根本办不下来,试问这是叫手续简化吗?再说每年都要办一次这样的手续才能提取当年的公积金租房费用。这都什么时代了,小小一个绍兴居然房管信息还不能联网,为了拿到属于自己的钱,还要脚底磨破。请问有知道这6个区域的房管处地址的吗?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集齐七龙珠,召唤神龙”,歪曲公积金新政

文/山阴道上桥

当过三年无编制民办教师,单位给缴纳了三万多公积金。没有公积金的羡慕公积金,有公积金的其实也不太满意公积金。当年,我曾经仔细想过公积金的利弊所在,除了那些所谓劫富济贫的缺点外。其实他对个人来说,有更多的束缚在内,远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美好。

首先,其实单位在考虑福利待遇的时候,已经把这部分计算到单位为你支出的成本里面。这部分钱对单位来说是真金白银的现金支出,而对于你来说却只能望梅止渴。而因为公积金使用的各种不便,在现在的政策和经济形式下,提取限制条件众多,贷款在楼市前途未明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变成一种尴尬的局面,你为了盘活十几万的公积金,而将自己将来的十几年收入放在了极大的风险和不确定之中。

所以当我换了个工作以后,一直想把公积金取出来。去年租过一段时间房子,有租房合同,无发票。那个时候嫌开发票麻烦,还要额外付出几个点的税收,没有去支取。好不容易听到一个好消息。今年2月份,国家发文通知,要求放宽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怀着试试看的心情,打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不知道这帮大爷,是七龙珠看多了,还是不想让公积金被大面积提取。尽然想出了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办法,阳奉阴违国家政策。竟然说,要支取公积金,需要集齐柯桥区、上虞区、越城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滨海新区六个房管处的无房证明。

这事就值得商量了,首先国家规定的是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而上虞、柯桥虽然刚刚撤县设区成为绍兴的建成区,但是在实际公积金运行和地域观念上,以及现实的生活习惯和交通条件中。他们和越城区根本还不是一个城市,就像绍兴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的细则中,没有将诸暨、新昌、嵊州包含在内,实质上柯桥、特别是上虞能否理解为和越城是同一个缴存城市,这是值得商榷的。比如,很多上虞人在越城区工作,即便是上虞有房,那么在市区和上虞,或者柯桥和上虞之间,工作在越城或柯桥,晚上回上虞休息。目前是一件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即便有房,也势必存在租房需求。规定要同时在上虞、越城、柯桥无房,就是一项不合理的政策。

另外,如果说越城、柯桥、上虞做为一级行政机构,要求集齐这三地的无妨证明,虽然脱离真实的经济情况和生活习惯,但搞搞文字游戏在法规上还算合理。那么三个开发区,做为政府派出机构,本身就是越城区的行政地域,并不是一级政府机关,为什么要求三地房管处的无房证明呢?即使在绍兴本地的土政策中,三个新区在房屋登记和管理上,确实是独立运作的,那么现在数据联网,统一由越城区房管处开房管证明也就可以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提取区区每月一千元的公积金,还要在三地七个衙门来回奔波。

绍兴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的这个细则,只能让人想到一件事。就是通过各种细节设置,刁难百姓提取公积金,以便以执行国家政策的名义,架空三部委关于放宽公积金租房的新政策。试问,要求在三地七个衙门无房,集齐七龙珠,有多少人符合这个条件,又有多少人因为政策刁难,而再度望公积金兴叹。

网友评论

猫科:

自己的钱还得人家同意能不能取。

绍兴山里头人:

什么时候老百姓只需要填个申请表交上去,然后政府部门自己到相应的其他部门去查询、审核,什么时候才是“为人民服务”,现在嘛,就是各种懒政点子。

黑手党:

跑6个地方开证明,每个地方排队办理半天,要请三天假,请假的钱也快赶上租金了。

轻风吟月:

归纳几点:1.有房就不能租房了吗?依据? 2. 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要满足那么多的奇葩条件,条件制定也要有依据,否则和霸王条款有啥区别? 3. 上述六个地方,不都是绍兴市范围吗?建设局数据不是共享的?这应当是他们的工作范围吧?房产证上写的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

留个声音:

这是个虚设、虚高的单位,放到房管处作为一个科室就足够了,根本没有必要单独设立。现在居然搞成一个正处级单位,无形中造就了一个衙门,衙门怎么可能没有作风呢。

直拍横打:

应该是个人填表申请,一周内由管理部门联网调查房产情况(法律上普遍的做法是举证倒置,我说我没房产,申请支取公积金,你若不信,你举证),经查证确实无房产的,批准提取。弄虚作假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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