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口在武汉

但目前在咸宁工作

在咸宁缴纳了8年公积金

请问能否使用咸宁缴纳的

公积金在武汉贷款买房?

近日,网友鲁先生

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咨询

鲁先生告诉记者,2022年1月,他通过大学生落户政策,将户口从咸宁转到了武汉。目前他在咸宁有一套公积金贷款房产,不过已经提前将公积金贷款结清了。

“今年3月,我准备在武汉买一套二手房,是否可以再次进行公积金贷款呢?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鲁先生留言。

收到留言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很快联系了鲁先生,告知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武公中规〔2018〕11号)规定,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异地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且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无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按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异地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执行贷款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因留言人家庭办理过一笔公积金贷款,若申请贷款前家庭名下在咸宁和武汉只有一套房屋,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算二套,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我市最高贷款限额、贷款最高比例、借款人家庭实际还款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四项因素取最小值确定可贷额度。最终贷款额度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审核结果为准。“我们已向留言人进行了解释,并向他提供了政策依据。”

家庭名下有两套房屋,暂无法办理二套房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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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们夫妻双方均是婚前各自购买1套住宅(各自独立产权),结婚后属于家庭有2套房了,各自均是纯商贷,均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目前丈夫想办理他名下房产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办理?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二套(含)以内住房,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按商转公贷款二套房认定。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武公中规〔2020〕2号)规定,从2020年10月22日起,实施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满足缴存公积金职工首套刚需住房需求,二套房商转公暂缓办理。因留言人家庭名下有两套房屋,故暂无法办理二套房商转公业务。

抵押担保手续办妥后,公积金贷款放款周期在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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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申请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2021年12月6日完成抵押,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放款?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了解,留言人申请了一笔商转公贷款于2021年12月6日抵押通过,目前尚未放款,咨询贷款放款时间。今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求持续旺盛,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居高不下,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依然存在;市公积金中心严格要求贷款经办银行按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放款;按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投放节奏,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手续办妥后,放款周期在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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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武汉城市留言板 来源:长江日报记者:汪洋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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