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绿色债券目录」
一、绿色债券对PPP项目的支持路径
依据发行主体不同,绿色债券主要包括市政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种类的绿色债券参与绿色PPP项目融资的方式存在差异。
1、绿色市政债
我国尚未专设绿色市政债,所发行的地方债也并无“绿色”字样出现。但部分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也常投向绿色产业。而国际上,绿色市政债券已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CBI的报告显示,美国是发行绿色市政债最大的国家,地方政府、附属机构及市政银行都在积极发行绿色市政债,促进了当地绿色项目的建设。对于绿色PPP项目,政府在融资方面的角色主要是提供部分资本金,还可以通过设立绿色PPP基金的方式撬动更多资金流入绿色PPP项目。虽然目前我国出于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的目的限制债务资金充当PPP项目的资本金,但是2019年6月10日,财政部发布的新规允许政府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重大项目的资本金,因而地方政府发行绿色地方债获取资金支持PPP项目依旧存在可能。
2、绿色金融债
金融债目前是绿色债券市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其对于绿色PPP项目融资的作用虽然是间接的,但因为目前PPP项目的主要融资方式是银行信贷,因而绿色金融债的作用不容小觑。银行等金融机构等可通过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再将资金以信贷方式投入绿色PPP项目中,绿色金融债可成为绿色信贷的重要资金来源。
3、绿色企业信用债券
绿色企业信用债券包括绿色企业债与公司债。企业可以发行绿色普通债或在建设初期发行绿色收益债,直接融资开展绿色PPP项目,显著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信息网绿色债券数据库,我国绿色公司债以5年期为主,企业债以7年期为主,2019年9月24日发行的G19武铁1期限长达20年,而金融债则以3年期为主,可以看出绿色企业信用债券发行期限普遍高于金融债,与PPP项目的长周期性相对契合,对绿色PPP项目的融资更为有利。
4、绿色资产证券化
通过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产品(主要是企业ABS和ABN)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加速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因此是PPP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在基础设施REITs相关政策的推进下,绿色REITs也有望为绿色PPP项目提供融资新渠道。
二、国内外绿色债券典型案例及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国内绿色债券与PPP项目结合的案例较少,而国外市场已经较为成熟,其经验可为我国PPP项目中运用绿色债券提供启示。本文从CBI、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等的公开信息,筛选总结出如下五个国内外绿色债券的典型案例。结合绿色PPP债券市场现状与国内外案例经验,完善和促进我国绿色PPP项目债券运用的建议如下:
1、完善统一法律规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法律与制度是绿色PPP债券市场发展的基础,政府应在目前出台的规章制度基础上,减少内部冲突与矛盾之处,寻求法律体系的完善,实现与国际标准的接轨。以宏观体系为依托,细化操作细则,统一国内绿色PPP项目及绿色债券的认定标准,规范绿色债券审核、发行、监管全过程,强化发行债券的绿色PPP项目的信息披露责任义务。同时完善绿色PPP债券市场基础条件,建立安全有序流通的交易环境,增强债券产品的流动性。
我国国情决定了绿色债券的发展是自上而下的,由政府主导进行政策的建设引导市场参与;而国外市场则呈现自下而上的特点,市场自发形成了各种绿色规范并积极参与。政府与市场的双效驱动才能实现绿色PPP债券的长足发展,因而在完善法律规范的同时应发挥市场主体的主动性。
一方面,政府应积极支持。采取补贴、担保等措施,优化债券发行程序,同时完善投资回报机制,将回报不稳定或者较低的项目与收益较好的项目打包,如采用TOD模式,从而降低绿色PPP项目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政府也应严格管控。鉴于绿色PPP项目的公共性较强,可以考虑将项目的环境效益评价纳入物有所值评价中。此外还应加强绿色PPP项目的风险管控,在PPP项目信息库中增添相关栏目,强制定期的报告披露,量化环境影响。积极支持和严格管控两手抓,引导社会资本健康可持续地参与绿色PPP项目,发行绿色债券。
2、强化第三方认证,扩大投资者规模
第三方机构对绿色债券的认证对于保证筹集资金使用合规性,提高绿色债券市场认可度是十分必要的。应建立健全第三方机构的培育与资格认定机制,规范认证报告的标准,加强实质性、穿透性评价能力,培养既具有绿色产业知识,又熟悉PPP模式的本土性权威机构。
对于公布的绿色认证,加强监管与公共监督,防止“伪”认证和形式化认证的出现。在此基础上,鼓励绿色债券发行人提供第三方绿色认证,实现提高评级、降低成本的正向反馈,也使绿色债券的信息更透明,提升投资者的信心。此外,为了进一步发挥绿色债券在绿色PPP项目中的融资优势,应采取多种举措加强绿色债券的吸引力,建立多层次的投资者体系。
除了机构投资者,也要扩充中小型投资者进入绿色PPP债券市场的渠道,如设计与绿色债券挂钩的指数基金,降低开户与投资门槛,集合社会闲散资金。其次,通过加大优质绿色PPP债券宣传,推进绿色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吸引国际投资者,扩大绿色PPP债券的投资主体规模。另外,政府还应加强绿色投资理念的宣传,鼓励公益性机构积极投资绿色债券,培育类似国外市场自发参与、支持环保的投资氛围,发挥市场自我驱动机制的作用。
3、创新绿色债券市场机制,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面对绿色PPP债券市场结构失衡问题,需要创新绿色债券市场机制,针对实际情况推出“因势制宜”的绿色债券产品,引导资金流向薄弱企业、领域,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绿色PPP项目,发行绿色企业信用债,对于项目融资无追索权的特点带来的绿色债券发行人资信不足问题,可以引入投资基金或者金融机构的担保,合理设计具有双重追索权的绿色PPP债券提高信用评级;对于各区域之间的发展程度差异,则可以通过建立试点基地,宣传示范性项目,形成良性引导。
而针对急需绿化的产业领域,出台差异性的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降低发行成本,保障各区域与领域的绿色PPP项目协调均衡发展;集合无法单独发行绿色债券的PPP项目,形成达到一定资产规模或收益水平的项目可以满足发行条件,为更多中小型企业参与绿色PPP项目提供帮助。此外,成熟市场的实践还提供了蓝色债券、浮动利率债券等多种创新绿色债券产品的经验,进一步扩充了绿色债券的外延与内涵,丰富了绿色PPP项目的融资路径。
绿色PPP项目的公共性与外部性决定了其收益率相对于其他类型的项目并不可观,只注重环境效益忽视了经济效益增加了绿色债券的发行难度,也不利于项目的长久发展,而为了提高收益率利用绿色债券进行“漂绿”投资也违背了这种工具的设计初衷,因此,绿色PPP项目在利用绿色债券时应遵守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一方面,政府通过政策扶持、适度补贴将项目的外部效应内部化,使其达到合理的收益率水平,在发行债券时也适当地进行政策倾斜;另一方面,将绿色PPP项目的绩效支付与环境改善效果挂钩,同时根据评价结果对绿色债券进行分级,并对不同绿色等级的债券进行阶梯性税收,形成正向激励、负向惩罚的双重机制。
(资料来源:陈海清,王守清,陈海乐.绿色PPP项目债券及国内外案例研究[J].地方财政研究,2021,{4}(05):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