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到期的债券「债券如果无法兑付」
记者 | 陈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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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所4月7日晚间公告, 4月7日是永泰能源(600157.SH)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代码:101800342,简称:18永泰能源MTN001)的付息日。截至当日日终,上清所仍未收到永泰能源支付的付息资金。
作为A股最大的煤电一体化综合能源民营上市公司,永泰能源自2018年7月以来出现多笔债券违约,并触发了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存续的其他债券交叉违约,上市公司陷入债务危机,主体评级及各债券评级被多家机构下调至C级。
为偿还巨额的违约债务,永泰能源一边对部分违约债券进行延迟分期付款,一边加紧自身资产处置动作。
据界面新闻此前统计,截至2019年6月,永泰能源与债券持有人签订协议,对共计40亿元的“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债券进行延迟分期付款。
除此之外,永泰能源还有120亿元实质性违约债券亟待处理。据永泰能源2019年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发生实质性违约的债券为:2017年度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第七期及 2018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短期融资券,201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2017年度第一期、第二期及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17年度第二期、第三期及2018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共计126.79亿元。
上述共计126.79亿元,永泰能源已发生实质性违约的债券中,便包括4月7日未能及时付息的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永泰能源目前正对首批238亿元资产处置项目与各意向购买方进行深入沟通。据永泰能源3月6日披露的债务违约后续进展情况显示,公司正在多举措推动资产处置进度,其中:珠海东方金桥一期与二期基金基金份额、华能延安电厂49%股权、张家港青草巷吉君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江苏永泰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吉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吉新电力有限公司60%股权、山东泰达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西藏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西藏华铭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贵州新晋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完成出售,回笼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经营所需资金。
财报显示,2016年至2018年,永泰能源分别实现总营收136.99亿元、223.88亿元、223.27亿元;分别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9亿元、6.02亿元、0.66亿元。
在2018年业绩增长陷入停滞后,永泰能源于1月17日披露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亿元-1.7亿元,同比增加112.38%-157.89%。永泰能源称,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原因是本期动力煤价格同比下降导致电力板块煤炭采购成本减少,影响金额约4.01亿元;本期公司融资规模及利率水平下降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减少,影响金额约6.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