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b类主承销商「银行间市场承销商资格」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B类主承销商再度大幅扩容!
交易商协会网站最新公布了《关于承销类会员(地方性银行类)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12家地方银行获得B类主承销商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最多只有一块B类主承销商牌照,此次12家银行获批也对这一现状形成重大突破:包括河南、重庆、江西、广东在内的多个地区都将迎来多张B类主承销商牌照并存的局面。
“这也契合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的现实情况,能够更好的把银行间市场的金融资源用于支持地方实体经济,解决地方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时也能够为地方银行的轻资本转型提供支持。”一位华南城商行高管对记者表示。
12家地方银行一次性获批
根据交易商协会公告,包括中原银行、九江银行、江西银行、重庆银行、河北银行、贵阳银行、长安银行、吉林银行、晋商银行在内的9家城商行,以及江南农商行、东莞农商行、广州农商行3家农商行,于昨日获批B类主承销商资质。
这些银行被允许在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展主承销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中票(MTN)、短融(CP)、超短融(SCP)、定向工具(PP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资产支持票据(ABN)、项目收益票据(PRN)、债务融资工具(DFI)、绿色债务融资工具(GN)等产品。
“原来我们有项目,就需要跟有主承资格的机构一起做债券承销,一般和A类主承做的比较多,现在有了这项资质,我们更好的维持、增强和企业客户的关系”,一位城商行投行部负责人说,“承销业务的客户是有很大粘性的,主承银行能在后续的综合服务里获得企业存贷款、员工账户等各类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交易商协会规定,B类主承销商自获得业务资格之日起一年内,并不能自行做业务,必须与A类银行主承销商联合进行主承销,一年以后经审定合格,才能获得B类独立主承销商资格。而如果在联合主承销期间发生未尽职履责或违法违规事项的,联合主承销时间将被延长。
“这也是出于风险防范、业务规范的考虑,B类主承银行要在取得资质起一年内,和A类主承联合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相当于借用他的A类牌照,由B类主承作为项目的牵头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A类主承担任联席主承。”一位华南农商行投行部负责人称。
据记者了解,目前B类主承销商中,已取得独立主承销商资格的银行,并不算太多。
B类主承销商增至26家
据了解,交易商协会根据主承销商分层机制,将主承销商结构细分为A类和B类主承销商。A类主承销商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B类主承销则在限定范围内展业。
截至目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机构共有67家:A类主承销商合计41家,包括29家银行、12家券商;B类主承销商26家,包括23家地方银行、3家外资行。
其中,A类主承销商中,有多家地方银行原本只有B类主承销商资质,但在多年展业后升格为A类主承销商,这些银行包括江苏银行、徽商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和天津银行。
“从B类到A类主承的升格,也意味着这些银行的展业范围从原来的注册地区域内,拓展至有营业机构的域外省市,对地方银行而言实属难得。”一位华东地区城商行分管对公业务的副行长对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获批的12家B类主承销商中,中原银行是继郑州银行后,第二家获得这项资质的河南省法人银行,重庆银行也是重庆市第二家获批B类主承销商资质的本地法人银行。
东莞农商行、广州农商行的入选,则意味着广东省的B类主承销商数量增至3家(顺德农商行早于2015年便取得这一资质),且3家均为农商行;九江银行、江西银行则同时成为江西省两家具有B类主承销商资质的银行。
“原来是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多只有1家地方法人银行有B类主承销商资质,而这次获得12家地方银行里,对这个现状有了重大突破。”前述副行长对记者认为。
据了解,B类主承销商资质由交易商协会负责打分评定,评定标准包括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公司治理、人员和部门配置、制度、市场表现、资质经验等,还包括市场评价、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评价等评分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商协会还规定,B类主承销商应设立承销业务相关部门,配备专职承销业务人员。而据记者了解,前述12家地方银行中,已有银行计划进行部门调整,设立独立的投行业务部门。
本文源自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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