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储备

1、持续滚动做好本级项目策划包装和储备。

2、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手续。

3、将基本成熟的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推送至举债层级的发展改革部门,层层上报至国家发改委。

(二)项目申报

1、选择项目。县级发改部门从已经呈报进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筛选进展快符合条件的专项债项目,进行初审,选择合规和质量高的项目形成本级申报项目清单。

2、同级会审。县级发改部门与财政部会审后报本级政府同意确定本级的争取地方债项目。

3、层层把关。市级发改和财政部门复核,省级发改和财政部门进行会商。

4、正式上报。

(1)省级发改系统上报国家发改部门,同时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2)省级财政部门上报国家财政部,同时录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系统。

5、反馈结果。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对确定的项目及时反馈给下级有关部门,以便提前着手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三)债券安排

按照国家下达的专项债券限额安排下一步工作。

1、优选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返回的项目名单顺序,釆用项目优先,质量优先,进度优先的原则选择项目。

2、征求意见。上级发改部门将优选的项目返回市级进行确认。

3、下达项目。将省政府审定同意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将确认安排项目清单和额度反馈省直机关项目单位和各市财政及发改部门。

4、安排投资。财政部门做好债券发行,资金拨付。

(四)债券监管

1、市县调度。每月开会对实施情况进行调度。

2、及时督促。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

3、不力调整。对项目无法推行的及时调整资金。

4、债务偿还。按照谁举借谁负责,谁借款谁还款的原则进行债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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